16级全体学员:
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7年6月24、25日举行。具体安排请查看附件“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”。
一、关于缓考、补考、重修
1、缓考。
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期末考试的学员,请到本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下载 “缓考申请表”,并如实填写。表格填至申请原因即可。本表格请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11:00前发送至公共邮箱:mbalnu@163.com。
如未填写缓考申请表,则视为无故旷考,将取消补考资格,须重新修读旷考课程。
2、补考。
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学员、办理缓考学员,请于2017年9月初到本网站查看补考通知及安排。
3、重修。
本网站将于2017年6月21日17时前公布因缺勤而被取消参加本次期末考试资格的学员名单,请届时查看。该部分学员,所缺课程须重新修读。
二、考试纪律。
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,不得互相传递试题、试卷、参考资料,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,如违反考场纪律该门成绩作废。性质恶劣者将取消补考资格,重新修读本门课程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考试时间,按时参加考试,迟到30分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2、考试期间必须关闭手机,手机需封信封上交。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、MP3等电子设备。
3、请各位同学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,无有效证件不能参加考试。
4、考试结束后请将试卷及题签一并交到监考老师处,不得携带出考场。
5、答题纸上封面“座位编号”,请如实填写考场座位姓名左侧的编号,以便于监考老师对试卷排序、授课教师上成绩。
祝大家考试顺利!
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.xls